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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以下简称考评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湖北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开展湖北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培训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北省智慧建造产业发展研究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我院拟增加一批考评员,具体如下:

一、考评职业

1.物业管理师

2.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

二、基本要求

1.热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相关职业、相关专业,下同,参见附件1)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3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高级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技师的除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5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持本职业考评员证卡且从事考评工作2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职业中有较高权威。

3.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

4.符合并达到考评员素质要求,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操作技能,确有技术专长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可以突破申报条件要求。

三、管理机制

1.申报考评员资格,应按照基本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等证件报我院审核。经资格审核与考核合格的考评员,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核,复核无误,我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证卡,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录入信息。

2.考评员实行聘任制。考评员与我院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

3.考评员每次实施考评后,我院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

4.考评员聘期一般为3年。

5.我院对所聘任的考评员实施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建立考绩档案。对优秀考评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考评员取消其考评资格。取消考评资格的考评员,撤回考评员证卡,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删除其信息,列入考评失信黑名单。

四、其他

1.本次考评员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

2.相关材料请发送至hbosta@126.com

3.联系电话:027-68873996

附件1:物业管理师和行政办事员相关职业、相关专业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

          

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关于持续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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