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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职业技能等级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考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放效率,决定推行职业技能等级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6月1日起,经我院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电子证书。

二、推行职业技能等级电子证书后,不再制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颁发的纸质证书可继续使用,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可通过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申请补发电子证书,不再补发纸质证书。

三、持证人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www.hbjdzx.org.cn)查询验证,也可扫描电子证书所附二维码查询验证。 

湖北省智慧建造产业发展研究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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